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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83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施策,培养高素质技术工人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认真谋划对“工匠精神”的“精准宣传”工作,切实提升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问题

  (一)关于对现有技术工人培养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和精准评估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技术工人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决策部署。2018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上指出,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有利于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5月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提出坚持需求导向,立足于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均等化的职业培训服务,在构建培训体系、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提升培训基础能力和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在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方面,要求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二是在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建立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三是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方面,提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技能实训和创业实训网络。四是在加强工作保障方面,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国务院对做好新时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这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培训就业联动、培训服务普惠、培训规范管理、培训资金保障、技能人才多元评价等配套政策。二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现有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各项政策,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三是狠抓工作落实。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培训行动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让技能劳动者真正受益。

  (二)关于采用更多手段宣传国家对技术工人培养的各项政策问题

  近年来,我部通过组织开展技能中国行、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工院校弘扬工匠精神第一课等宣传活动,创建“技能中国”、“走基层、技校行”等宣传品牌,与央视合作开办“中国大能手”栏目,举办《匠心筑梦》大型文艺晚会,开设“技能中国”、“世赛中国”微信公众号,在中国青年报、劳动保障报开设专版,大力宣传中华技能大奖、世赛获奖选手等优秀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树立大国工匠等职业英雄,在社会上形成了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但正如您所说,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民众获取信息的来源日益庞杂,如何利用更多手段宣传国家政策成为我们推动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的一项新课题。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争取宣传系统的支持,在开展常规宣传基础上,探索建立由地方人社部门、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等组成的宣传矩阵,并发挥技能大师微信交流群等即时通讯手段的优势,加大向企业、社会、职工宣传国家对技能人才培养政策的力度。

  二、关于精准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激励技术工人立足一线,岗位成才问题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进一步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各级人社部门做好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引。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当前一线员工普遍担心政策落实难的问题,《意见》印发后,我部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精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工作任务部内分工方案的函》(人社厅督〔2018〕10号),对人社系统和人社部内各单位如何贯彻《意见》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意见》要求,深刻领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要意义,根据《意见》确定的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在落实《意见》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牵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要确保《意见》提出的政策和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国资、税务、外专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紧密配合,按《意见》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和人社部门内部联动机制,细化《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广泛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技术工人、社会公众的意见,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查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会同国资委、总工会等单位,召开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意见》座谈会,总结交流推广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成熟经验,指导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会同工商联等单位,研商推动本地非国有企业完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具体措施。四是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交流本地区好的经验做法。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以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为重点,为高技能领军人才设立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一是根据《意见》确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和本地实际,准确梳理辖区内各类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情况,建立完善高技能领军人才数据库,定期更新并向各部门和社会公布。二是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困难企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优势,保障其稳定就业,对其配偶、子女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要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前培训,推荐就业岗位。三是积极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的政策措施,并根据本地实际,不断改进完善。

  6月21日,我部会同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在北京召开了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专题会议,交流相关中央企业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方面的经验做法,推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首先在中央企业得到贯彻落实,通过中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企业付诸行动。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地方人社部门贯彻落实政策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广泛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技术工人、社会公众的意见,密切跟踪技术工人待遇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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